南都物业: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明细 | 金额(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11.89 |
加:利息、理财产品收益 | 8.24 |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3,000.00 |
减: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支出 | 772.95 |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247.1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来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都科技”)增资,用于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10,785.8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郡商业”)增资,用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同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悦都科技、悦郡商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6,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同日,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 资金专户 | 账号 | 存续状态 | 2024年6月30日资金余额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 3310010510120100086187 | 正常使用 | 25,118,955.49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 | 33050161628809888888 | 正常使用 | 4,681,545.04 |
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 | 33050161628809666666 | 正常使用 | 12,671,264.43 |
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 | 33050161628809999999 | 已注销 | 0 |
合计 | 42,471,764.9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6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401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协定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2,539.87 | 2024/5/20 | 2025/5/20 | 浙商银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30BP | 否 |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资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空置房源运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440万元仍用于投资“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之“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中智能车管系统、智慧门禁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消防集成系统四个部分的改造项目数量不局限于原计划的数量范围,具体改造数量范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6,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748.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2.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44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178.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3.2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413.65 | 5,615.22 | -1,384.78 | 80.22% | 2019年12月 | [注1] | ||
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 | 是 | 6,000.00 | ||||||||||
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257.87 | 1,785.25 | -1,214.75 | 59.51% | 2021年12月 | 262.61 | [注2] |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 | 是 | 10,785.80 | 10,785.80 | 10,785.80 | 11,035.66 | 249.86 | 102.32% | 2020年10月 | -297.38 | 否 | ||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 否 | 1,962.49 | 1,962.49 | 1,962.49 | 101.43 | 1,956.10 | -6.39 | 99.67% | 2021年12月 | [注3] | ||
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项目 | 是 | 6,786.48 | 6,786.48 | 6,786.48 | - | 100.00% | 550.72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8,748.29 | 29,534.77 | 29,534.77 | 772.95 | 27,178.71 | -2,356.06 | — | - | 515.9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作为一家全国化拓展物业公司,物业管理项目分布全国,数量众多且相对分散,公司慎重选择实施区域及项目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投入,单个在管项目整体投入有限,故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仍在投资计划进行中;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结项。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5,582.69万元。经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5,582.69万元置换了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有结余4,247.18万元,项目尚在投入中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该项目陆续投入,单个项目安装完成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促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改善用户体验,无法单独核算其收益。[注 2]该项目处于用户使用阶段,逐步推广。[注 3]人力资源建设项目,主要系费用性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 |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 | 10,785.80 | 10,785.80 | 11,035.66 | 102.32% | 2020/10/1 | -297.38 | 否 | 否 | |
浙江中大普惠物业有限公司(简称“普惠物业”)80%股权 | 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 | 6,786.48 | 6,786.48 | 0.00 | 6,786.48 | 100.00% | 550.72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572.28 | 17,572.28 | 0.00 | 17,822.14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10,785.80 万元,其中大业主物业项目投资 4,345.80万元、空置房源运营项目投资 6,440.00万元。因租售同权政策的推进和市场情况的变化,经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原空置房源运营项目投资款6,440.00万元仍投资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2018年4月21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
经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变更“全国物业服务拓展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6,786.48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理财收益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对外披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该项议案已经2022年1月11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变更“全国物业服务拓展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6,786.48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理财收益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对外披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该项议案已经2022年1月11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