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10  南都物业(603506)公司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

1单元百年阁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4,728,5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1.85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501,52299.8020216,2600.188410,8000.009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水旭婉、章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