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2  南都物业(603506)公司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截至2026年3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34.72万元(包含利息等收入扣除手续费后金额,实际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3.95%,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出具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32,242.06
募集资金净额28,748.29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8年1月29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结项名称结项时间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2026年3月7,000.007,025.23
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6,000.00/
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2024年7月3,000.001,853.27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2020年10月10,785.8011,035.66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2024年7月1,962.491,973.18
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项目不适用不适用6,786.48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134.72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全国物业服务拓展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786.48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理财收益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具体内容详见《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134.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出具意见。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134.72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出具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