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 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融 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使用范围为本公 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