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振江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