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0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年5月23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76.76元,
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新建风力发电机部件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关于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行情及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行情及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四、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原募投项目“新建风力发电机部件项目”仍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