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股份”)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上海底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上海底特已于2024年1月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2024年1月8日,上海证监局受理了上海底特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并于2024年1月8日进入辅导阶段。
2024 年 7月31日,上海底特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沪证监公司字[2024]309号),上海底特在辅导机构东吴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辅导验收。详细情况可查阅2024年7月31日上海底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风险提示
上海底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上海底特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沪证监公司字[2024]309号)。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