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27  振江股份(603507)公司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51.5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70元/股~25.8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按照回购股份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00股,本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25.80元/股、最低价为25.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5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