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5  振江股份(603507)公司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9.986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6%
累计已回购金额3,360.9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88元/股~27.88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 年11月27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江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二)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4日和2025年4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股份回购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5年4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399,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 %,回购最高价格 27.8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1.88元/股,回购均价 24.0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3,609,355.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流通股份184,301,307100184,301,307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29,6920.612,529,5521.37
股份总数184,301,307100184,301,307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后期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和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