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8  振江股份(603507)公司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55,290,392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1,680,198 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 本次发行不超过55,290,392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 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1、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6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第四 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505,800 股限制性股票。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6 年6 月16 日披露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05,8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83,795,507 股。

2、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3 股。

公司于2026 年7 月9 日披露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14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15 日。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完上述分配方案后,公 司对9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5,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 注销。所以本次利润分配实际实施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 股本183,795,507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552 股,即 183,794,9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3 股,发放现金红利55,138,486.50 元(含税),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55,138,487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38,933,994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及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均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84,301,307 股增至238,933,994 股,公司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即本次发行不超过71,680,198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 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