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508 公司简称:思维列控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
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思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思维鑫科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思维精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9.0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9.89%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机构、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财务会计控制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资产安全性风险、应收账款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
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净资产潜在错报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1% | 净资产总额的0.5%≤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1%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
重要缺陷 |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 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净资产的1% | 净资产的0.5%<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净资产的1% | 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净资产的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3)重要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1)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 (2)决策失误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 (3)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 (4)重要业务制度不完善。 |
一般缺陷 |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已进行了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下一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优化控制流程,通过开展全面管理审计及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降低内部控制风险,促进公司有序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欣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