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7,599,927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01%,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54,025,962股减少至746,426,035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3年6月30日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8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实施并完成了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599,927股,占回购完成日公司总股本的1.01%,成交总金额为184,538,556.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99,927股股份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01%,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4,025,962股减少至746,426,0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三、通知债权人和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通知债权人自 2023年4月13日起45天内申报债权。截止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公司回购注销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3年6月30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回购股份注销后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54,025,962股减少为746,426,03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变动 (股)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805,280 | 0.90 | 0 | 6,805,280 | 0.9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47,220,682 | 99.10 | -7,599,927 | 739,620,755 | 99.09 |
其中:库存股 | 8,604,068 | 1.14 | -7,599,927 | 1,004,141 | 0.13 |
股份总数 | 754,025,962 | 100.00 | -7,599,927 | 746,426,035 | 100.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