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刘斯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斯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斯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斯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斯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刘斯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胡兴先生简历附后)。
胡兴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胡兴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经审阅胡兴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任董事会秘书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胡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8550000(转6720)电子邮箱:Public@opple.com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2栋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胡兴先生简历胡兴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程力学系学士学位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FMBA硕士学位。胡兴先生曾任上海柯渡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规划部高级总监、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企业融资副总裁、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企业融资助理副总裁。
胡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