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欧普照明(6035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4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普”)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担保金额:为苏州欧普提供主债权总额合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担保。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4.52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 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中国)”)签署《保证函》,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主债权总额合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担保。

(二)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

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东侧

3、法定代表人:马秀慧

4、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子控制系统、电器开关及其配件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计算机工具软件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开发、设计和生产金属墙体、PVC复合板材、金属天花板、吊顶龙骨;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专业设计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54,178.79万元,总负债为52,419.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00%;营业收入为264,219.70万元,净利润为13,152.4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1,913.10万元。2023

年6月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81,897.92万元,总负债为71,118.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10%;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49,001.20万元,净利润为9,025.55万元;2023年6月底,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0,712.5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债权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主债权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担保期间:自签署之日起算,至以下更晚的日期起满三年之日终止:该等协议下的最后一个还款日或提前终止应付额付款日。

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协议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公司为欧普照明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

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关于2023年度总担保额度的授权,系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54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