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9  欧普照明(603515)公司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11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刘家雍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威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审核无异议通过。陈威如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23-05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23-05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11月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9.52元/股,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5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54《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陈威如先生简历》

陈威如先生,1970年出生,新加坡国籍,美国普渡大学战略学博士,商学院教授。

1996年至1999年任中华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03年至2011年任

INSEAD欧洲商学院助理教授;2011年至2017年8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副教授;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担任阿里巴巴产业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8月之后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副教授。另担任TAL Education Group、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陈威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