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7-25  欧普照明(603515)公司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7月13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