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内容是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季报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季报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