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6月19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30.60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216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书。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日,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5)。
4、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5月18日实施,权益分派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期权价格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8.03元/份变为17.9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说明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16人,授予总量为320.60万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5月18日为授予日,向221名激励对象授予324.40万份股票期权。在授予日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放弃,其获授的38,000份股票期权作废,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3年5月18日
(二)实际授予数量:320.60万份
(三)实际授予人数:216人
(四)行权价格:17.9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安排及行权条件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行权期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3年 |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2、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4年 |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2、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淳中科技全部在考核年度内的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不合格) |
行权比例 | 100% | 80% | 0% |
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股本 总额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16人) | 320.60 | 100.00% | 1.73% | |
合计 | 320.60 | 100.00% | 1.73% |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淳中科技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394、1000000395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6月19日。
4、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人员和数量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股本 总额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16人) | 320.60 | 100.00% | 1.73% | |
合计 | 320.60 | 100.00% | 1.73% |
四、激励对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后,在办理本次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放弃,其获授的38,000份股票期权作废。因此,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16人,授予总量为320.60万份。除此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完全一致。
五、本次授予登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5月18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320.60 | 1835.64 | 854.88 | 805.32 | 175.44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各参数取值、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
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