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号)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978.2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1.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
根据《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2,150.25 | 20,000.00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6,155.06 | 4,635.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365.00 | 5,365.00 |
合 计 | 33,670.31 | 3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分别于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存续状态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状态 |
民生银行太仓支行 | 632202912 | 存续 |
中信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 8115701013100244509 | 已注销 |
公司存放于上述中信银行专户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