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关于对《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本回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和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人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回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仕达
日期: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