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淳中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淳中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中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淳中转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淳中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8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淳中转债”,债券代码“113594”。
公司本次发行的“淳中转债”自2021年1月27日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9.3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7.93元/股。
二、“淳中转债”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淳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淳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7.93元/股)的130%,已触发“淳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淳中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及目前市场情况,决定行使“淳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淳中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淳中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未进行“淳中转债”的交易。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山证券认为:淳中科技本次提前赎回“淳中转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中山证券对淳中科技本次提前赎回“淳中转债”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