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仕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选举何仕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仕达先生具备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
何仕达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下列人员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组成如下:
1. 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赵贺春;委员:王维、王志涛;
2. 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王维;委员:赵贺春、何仕达;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赵贺春;委员:王维、何仕达;
4. 战略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何仕达;委员:张峻峰、付国义。上述人员的简历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仕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仕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仕达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峻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峻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峻峰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付国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付国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付国义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欧阳胜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胜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额度以上述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
附件:
程锐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9年2月至今担任淳中科技财务总监。
欧阳胜蓝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7月入职公司证券部,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