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3  淳中科技(603516)公司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2.80万份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83元/股。此外,注销不满足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175.15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不满足条件的股票期权2.80万份。另外,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90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42.65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岗位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上述5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