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绝味食品(603517)公司公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8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65.7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61元/股。

独立董事:朱玉杰、杨德林、廖建文

2023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