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前提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
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