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31  绝味食品(603517)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3517 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最新总股本619,925,248股为基数(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923,31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1,800,580.80元,上述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绝味食品603517不适用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高远高远
电话0731-898429560731-89842956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608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608
电子信箱zqb@juewei.cnzqb@juewei.cn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8,751,413,464.929,312,754,546.03-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56,984,239.006,886,883,675.76-3.3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339,800,346.913,699,885,648.47-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849,380.49242,092,811.072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193,238.83226,492,968.982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981,689.37233,113,773.20208.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73.44增加0.8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401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3823.68

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6,8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聚成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3.54207,951,80000
上海慧功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9449,243,90000
上海成广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7216,884,28000
上海福博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815,397,96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09,895,05400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境内非国有法人1.328,188,892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16,898,94300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86,086,00000
唐颖境内自然人0.815,000,7500质押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74,762,7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戴文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上海聚成、上海慧功、上海成广及上海福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四、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