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的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可转债“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邱平、沙曙东、潘岩平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