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9  锦泓集团(6035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6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万象企业中心MT2栋5楼1号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5,261,7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8.95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256,66899.99625,0400.0038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256,66899.99625,0400.0038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256,66899.99625,0400.0038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256,66899.99625,0400.0038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256,66899.99625,0400.0038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256,66899.99625,0400.0038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256,66899.99625,0400.00380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115,485,34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13,841,862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5,929,46699.91505,0400.085000.0000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50,46690.91995,0409.0801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5,879,000100.000000.0000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19,456,66899.97415,0400.025900.0000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9,456,66899.97415,0400.02590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蒋许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