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锦泓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已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对锦泓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对锦泓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为杨恩亮。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锦泓集团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锦泓集团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沟通交流,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2023年度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
2023年度的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锦泓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2023年度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重大业务合同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泓集团2023年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现场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银行账户清单和银行流水,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并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沟通交流。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泓集团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专户监管协议等资料,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泓集团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占用募集资金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三会会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事项。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向锦泓集团相关人员了解了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比较了公司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等有关经营情况的披露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泓集团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和完成。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锦泓集团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锦泓集团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保荐机构与锦泓集团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沟通、访谈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锦泓集团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
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建亮 杨恩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