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ddx.gubit.cn  2023-10-25  立霸股份(603519)公司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19)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目录

会议议程 ……………………………………………………………………………03会议须知 ……………………………………………………………………………05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07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08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09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年 11月 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年 11月 2日的 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 11月 2日下午13:3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主持人:董事长宋剑锐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会的嘉宾和现场股东(含代理人)及持有表决权股份情况、宣读会议须知;

三、现场推举除律师外的其他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负责现场监票和计票;

四、宣读会议议案主要内容:

议案内容报告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秘顾春兰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人员分别回答提问);

六、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七、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并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每一提案表决情况、表决结果以及每一提案是否获得通过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正常有序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登记签到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需要在本次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尽量控制在5分钟以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及持股数量。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在已经办理发言登记手续的股东发言完毕后,再做出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与本次大会议案无关、预计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本次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

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六、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大会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一名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510-68535818。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