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霸股份”或“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立霸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0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卢凤仙 | 69,039,049 | 25.92 |
2 |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8,813,319 | 22.08 |
3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440,000 | 5.05 |
4 | 蒋达伟 | 11,789,904 | 4.43 |
5 | 常鑫民 | 3,052,880 | 1.15 |
6 | 谈翼鹏 | 1,620,000 | 0.61 |
7 | 罗俊武 | 1,557,548 | 0.58 |
8 | 朱大建 | 1,476,376 | 0.55 |
9 | 邹本新 | 1,444,100 | 0.54 |
10 | 赵志伟 | 1,242,000 | 0.47 |
注: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为266,327,839 股。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10大股东与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