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司太立(603520)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沈伟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同意沈伟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查,郭军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同意郭军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孙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同意孙超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沈伟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郭军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孙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独立董事:毛美英、章晓科、胡吉明

2023年5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毛美英:

章晓科:

胡吉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