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部分解除的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部分解除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5,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4.7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胡健 |
本次解质股份 | 15,25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4.7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45% |
解质时间 | 2023年7月6日 |
持股数量 | 61,740,000股 |
持股比例 | 18.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30,80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9.8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9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健先生不存在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胡锦生 | 63,525,312 | 18.53 | 31,695,000 | 31,695,000 | 49.89% | 9.24% | 0 | 0 | 0 | 0 |
胡健 | 61,740,000 | 18.00 | 46,050,000 | 30,800,000 | 49.89% | 8.98% | 0 | 0 | 0 | 0 |
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858,288 | 2.00 | 0 | 0 | 0.00% | 0.00% | ||||
合计 | 132,123,600 | 38.53 | 77,745,000 | 62,495,000 | 47.30% | 18.22% | 0 | 0 | 0 | 0 |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股东名称 | 到期时间 | 到期质押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 |
胡锦生 | 一年内 | 31,695,000 | 49.89 | 9.24 | 21,650 |
胡健 | 一年内 | 30,800,000 | 49.89 | 8.98 | 20,000 |
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 / |
合计 | 62,495,000 | 47.30% | 18.22% | 41,65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前,股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益等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