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审核通知》”),《审核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核意见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说明:子公司海神制药的收购背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2022年商誉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近期是否存在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损失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针对《审核通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