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胡锦生、沈伟艺、徐钢、胡吉明、毛美英,章晓科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