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胡锦生、沈伟艺、徐钢、胡吉明、毛美英,章晓科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8日止;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于2024年4月10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