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方卫先生召集并主持,其中监事张鸿飞、李灵巧以通讯方式接入。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8日止;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