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520会议时间: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4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六、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
二、会议主持:胡健董事长
三、现场会议流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及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三)提名并通过本次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表审议意见;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1.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决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具体决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鉴于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8日止;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