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胡锦生先生、沈伟艺先生、徐钢先生、毛美英女士、章晓科先生、胡吉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