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8月22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9.82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2,006,336.92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1,018,935.4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以截至 2024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438,409,88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920,494.0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中关于分红安排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