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81%)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倪莲慧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2日,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倪莲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2,00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倪莲慧,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81%。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31元/股(含税),标的股份转让数量为22,000,000股,转让价款共计为人民币160,82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
二、过户登记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92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548%。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92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367%。本次权益变动前,倪莲慧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倪莲慧将持有公司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81%。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胡锦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327,968 | 11.7078 | 45,072,126 | 10.2808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58,288 | 1.5644 | 6,549,130 | 1.4938 |
胡健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740,000 | 14.0827 | 46,305,000 | 10.5620 |
小计 | 119,926,256 | 27.3548 | 97,926,256 | 22.3367 | |
倪莲慧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2,000,000 | 5.0181 |
小计 | 0 | 0 | 22,000,000 | 5.0181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