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关于2026年5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5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 | 11,000.00万元 | 59,000.00万元 | 是 | 否 |
| 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 | 10,900.00万元 | 64,451.26万元 | 是 | 否 |
| 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永杰”) | 1,000.00万元 | 30,300.00万元 | 是 | 否 |
| 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冠商贸”) | 2,000.00万元 | 27,900.00万元 | 是 | 否 |
| 安徽众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智造”) | 535.90万元 | 3,875.90万元 | 是 | 否 |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全部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2026年5月29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 234,827.16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12.7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了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 序号 | 协议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银行 | 担保金额(单位:万元) |
| 1 | 《保证合同》 | 众源新材 | 永杰铜业 |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银行”) | 3,000.00 |
| 2 | 《保证合同》 | 永杰铜业 | 扬子银行 | 3,000.00 | |
| 3 | 《保证合同》 | 永杰铜业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 | 2,000.00 | |
| 4 | 《保证合同》 | 永杰铜业 | 徽商银行 | 2,900.00 | |
| 5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芜湖永杰 | 徽商银行 | 1,000.00 | |
| 6 | 《保证合同》 | 杰冠商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2,000.00 | |
| 7 | 《保证合同》 | 永杰铜业 | 众源新材 | 交通银行 | 8,000.00 |
| 8 | 《保证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000.00 | ||
| 9 | 《保证合同》 | 安徽众源新能源科 | 众源智造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 | 535.90 |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 | 行 |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5月1日 | 截至2026年5月29日 | |
| 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 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 可用担保额度(单位:万元) | ||||
| 1 | 众源新材 | 永杰铜业 | 141,000.00 | 56,451.26 | 64,451.26 | 76,548.74 |
| 2 | 芜湖永杰 | 46,000.00 | 29,300.00 | 30,300.00 | 15,700.00 | |
| 3 | 杰冠商贸 | 57,000.00 | 25,900.00 | 27,900.00 | 29,100.00 | |
| 4 | 永杰铜业 | 众源新材 | 61,000.00 | 35,000.00 | 43,000.00 | 18,000.00 |
| 5 | 新能源科技 | 众源智造 | 22,000.00 | 3,340.00 | 3,875.90 | 18,124.1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永杰铜业 | 全资子公司 | 众源新材持股100% | 91340223664201163P |
| 法人 | 芜湖永杰 | 全资子公司 | 众源新材持股100% | 91340223MA8PAC554Y |
| 法人 | 杰冠商贸 | 全资子公司 | 众源新材持股100% | 913402000978745041 |
| 法人 | 众源新材 | 其他:本部 | 封全虎持股26.42%,阮纪友持股9.68% | 91340200772821159Y |
| 法人 | 众源智造 | 控股子公司 | 众源新材持股51.25% | 91340223MADJUCNB0Y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永杰铜业 | 180,681.68 | 121,887.53 | 58,794.15 | 40,820.80 | 548.70 | 166,978.07 | 108,724.31 | 58,253.76 | 131,407.43 | 9,926.78 |
| 芜湖永杰 | 90,525.26 | 90,336.53 | 188.74 | 134,552.14 | -1,031.72 | 62,849.87 | 61,629.41 | 1,220.46 | 270,466.07 | -1,035.62 |
| 杰冠商贸 | 101,923.94 | 93,525.83 | 8,398.11 | 132,281.12 | 1,968.51 | 71,699.33 | 65,269.73 | 6,429.60 | 380,413.90 | -573.20 |
| 众源新材 | 292,260.11 | 127,799.92 | 164,460.19 | 69,686.77 | 2,510.76 | 273,441.59 | 111,452.25 | 161,989.34 | 159,013.75 | 4,211.55 |
| 众源智造 | 33,958.26 | 16,085.21 | 17,873.06 | 3,619.76 | -242.09 | 37,592.53 | 19,477.38 | 18,115.15 | 19,326.75 | -524.8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二)《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三)《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四)《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六)《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债务人: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无反担保。
(七)《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无反担保。
(八)《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九)《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债务人:安徽众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佰叁拾伍万玖仟零玖元零柒分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234,827.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2.7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67,951.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80.62%,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