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多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14/股),已触发“多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对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提前赎回,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多伦转债”进行提前赎回。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邦银、王昊、詹德川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