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迁)
作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李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组部第九批援藏干部。管理学博士,BIM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复杂工程与项目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工程智能化和智慧化、复杂工程与技术创新、重大工程产业链管等方向研究。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任职后的1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自2023年12月16日上任以来,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2天,充分利用参会的机会,通过参观公司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展厅等方式进行现场考察。
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及审核。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主动征求意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同届次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于2023年12月16日完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组成、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谨慎、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上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迁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