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爱玛科技(603529)公司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爱玛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39.9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9.99元/股,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爱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公开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00万元,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爱玛转债”,债券代码“113666”。“爱玛转债”存续期限6年,存续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起至2029年2月22日,转股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9年2月22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并以8.53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根据《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公司回购注销股份适用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根据上述规则,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39.99元/股,故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调整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

目前“爱玛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