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2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285,840,155.57元(含税)调整为285,840,197.73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3,885,509.32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2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总股本861,714,84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50,524股后的基数为860,964,324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840,155.57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玛科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爱玛转债”发生转股,公司总股份增加至861,714,97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0,524股后的基数为860,964,451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840,197.73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