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证券代码:60353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3年5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8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2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3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组织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大会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3、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相关事务处理等事宜。
4、本次股东大会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2023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19),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2、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3、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
的发言和提问,对于股东的提问,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回复。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且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4、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5、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6、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股东代表和监事分别计票、监票,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14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公司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与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三)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讨论
(四)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五)投票表决
(六)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
(七)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紧扣“创造价值,才有价值”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及时做出决策,全年共召开董事会5次,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权限做出有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议题及审议情况 |
1 | 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投标英国国家电网研究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
2 |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神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2022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予以客观评价和总结,并提出聘任建议,有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内控运行状况以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公司投标英国国家电网研究项目、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神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对外投资设立境外美国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度,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要求,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一方面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提出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严格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内容,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2022年经营情况
(一)业绩达成情况
近年来,公司始终围绕市场动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从市场、技术、制造和运营管理上,系统提升综合的竞争能力,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7,403,161.94元,同比上升0.85%;实现营业利润53,666,098.35元,同比下降55.06%;实现净利润为49,126,170.13元,同比下降51.1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09,452,611.98元,同比上升7.47%;净资产为1,590,763,174.66元,同比上升0.37%。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公司立足长期发展需要,围绕“增收、降本、提效”,通过不断加强销售团队、优化工艺、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等措施,持续优化生产经营能力,以改善、提升公司当期及未来的经营业绩。面对外部因素所造成的成本压力以及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公司克服重重困难,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37,403,161.94元,同比上升0.85%;实现净利润49,126,170.13元,同比下降
51.1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09,452,611.98元,同比上升
7.47%;净资产1,590,763,174.66元,同比上升0.37%。
1、围绕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制造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降本增效,加快建设智能制造生产线,提高自动化水平以及生产效率,多举措降低产品制造成本。通过引进行业先进设备和新技术,推广和研制符合外绝缘产品制造的新型设备,提升产品制造技术和公司竞争力;优化提升控制逻辑,实现生产过程中物料的自动控制,减少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物料浪费;优化改善制造过程控制和流转方式,提升产品制造效率;智能装备生产降低人员操作的不稳定性因素,执行标准的工艺参数,提升质量稳定性;流程节拍优化以及模块化控制降低能源浪费,降低制造成本。在实现降本提效的同时,为市场快速扩展提供支撑。
2、通过技术创新引领企业发展
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空心玻璃钢管、大直径实芯棒等复合材料成型技术的迭
代提升,为开拓新产品领域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与海外知名电力设备厂家合作,开发出新型环保洁净气体套管产品;完成了高压线柱、配网支柱、配网线路、跌落式横担4种全新产品的开发。报告期内,新申请国内专利70件,其中发明29件;新增国内授权专利34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新申请PCT国际专利3件,新授权国外专利10件;2022年4月,公司获得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成为2022年度南通市唯一获批单位。
截止2022年12月,公司共主导/参与制修订外部标准43项,其中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13项,团体标准8项,国网企业标准11项,南网企业标准2项。此外,公司正在主导/参与制定的标准有“IEEE P2833 复合横担塔架空输电线路技术导则”、“IEEE P3916 配电网复合外绝缘技术指南(36kV及以下)”、“GB/T XXXX《交流电压高于1 000 V和直流电压高于1 500 V的空心电站支柱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法和接收准则》”、Q/CSG 1203056《110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复合横担技术规定》、Q/CSG XXXX《配网复合绝缘横担技术规范》、DL/TXXXX《配电线路复合绝缘横担使用导则》等。
3、巩固行业地位,持续保持竞争力
2022年3月由南方电网总部生技部发起的“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型电力系统新技术产品挂网试运行项目(2022年第一批)”,公司的“输电塔复合横担”和“10kV配网复合横担”两大产品,通过初选申报和线上评审答辩,最终均顺利纳入到“南网总部新技术产品挂网试运行目录”,并陆续在南方电网范围内的各地市局开展挂网试运行工作,以上对公司复合横担产品在南方电网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应用起着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公司的“输电塔复合横担”和“10kV配网复合横担”两大产品亦首次成功纳入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目录中,为公司复合横担产品在广东地区的大批量应用奠定了基础。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于2022年4月参加美国新奥尔良举办的IEEE展会以及2022年8月参加法国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向全球电网客户全面展示了公司“输、变、配”全系列外绝缘产品,神马“低碳?省地?可靠?经济”的新型外绝缘电网这一革命性理念赢得了来自全球的海外电网/设备客户的持续关注和
高度认可,公司与美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希腊、西班牙、瑞士、德国等多国电网公司高层深入洽谈,进一步展开深度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海外电网的入网认证和市场准入工作,尤其积极开拓输配电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推广和应用。通过与海外电网公司的实质性合作进一步推动新型外绝缘电网在全球的引领替代进程。报告期内,线路复合绝缘子在巴西以及美国均形成首单突破,海外首条500kV全线路玻璃绝缘子改神马长寿命线路复合绝缘子的项目在巴西落地;2022年在中国国家电网的线路批次招标中,神马长寿命线路复合绝缘子市场占有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进入行业前三名。输电塔复合横担在海外成功中标英国国家电网公司275kV升400kV的升压增容研发项目,在智利电网公司实现了首单突破;在国内,中标乌兰察布110kV项目、新疆750kV整条线路项目、深圳东部电厂220kV项目、广东揭阳中委石化220kV项目等复合横担示范性工程项目。
4、积极推进人才梯队建设
为支撑公司目标的实现,围绕自主快速培养内生人才。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人才的培养与发展,成立首期“青年干部培训班”,进行重点资源投入,以期发展培养和储备总监级(含)以上管理干部人才;同时,公司也以人才盘点为抓手,构建了多元、透明、公开、公平的职业发展体系,在保证组织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员工价值最大化。
三、2023年工作展望
(一)贯彻发展战略,促进业绩增长
2023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发展纲要全面深化落地,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覆盖客户的组织架构,各条产品线坚持“四个极致”目标,通过营销创新经营极致收入,通过管理创新经营极致成本、极致费用,最终实现极致利润。持续“三本战略”,即本地化公司、本地化工厂、本地化团队。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拓展营销渠道,公司将充分发挥在研发、生产、品牌、市场、渠道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完善董事会日常工作及专门委员会运作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运作,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专门委员会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调查和研究。通过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的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强化内控建设,规范公司治理
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从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建立内控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四)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交流互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不断提升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二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红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张文斌、凌伯琴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凌伯琴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金红兵为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任成员由凌伯琴女士、金红兵先生、吴红芹女士组成。
2、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投标英国国家电网研究项目的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相关意见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高效运作且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诚实信用,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不存在越过股东大会干预经营决策或者管理活动的情形,亦不存在越过董事会干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的情形。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抽样查阅了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参与了公司固定资产、存货盘点工作,并对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37号),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覆盖了公司层面与业务层面各个环节,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与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合理保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息披露工作等方面的投入与监督检查,强化了过程控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4、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均有效履行了保密义务。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做好相关议题的审议工作,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管理团队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积极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财务工作、安环工作、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监督时效性,增强监督的灵敏性。再者,我们将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三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37号),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7,403,161.94元,同比上升0.85%;实现营业利润53,666,098.35元,同比下降55.06%;实现净利润为49,126,170.13元,同比下降51.1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09,452,611.98元,同比上升7.47%;净资产为1,590,763,174.66元,同比上升0.37%。详见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变动(%) |
营业收入 | 737,403,161.94 | 731,174,912.37 | 0.85 |
营业利润 | 53,666,098.35 | 119,404,951.72 | -5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126,170.13 | 100,571,597.38 | -5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732,651.08 | 74,747,733.04 | -53.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677,995.08 | 45,376,680.48 | -224.9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90,763,174.66 | 1,584,860,978.93 | 0.37 |
总资产 | 2,109,452,611.98 | 1,962,883,009.45 | 7.4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三、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527,344,965.80 | 25.00 | 316,558,888.62 | 16.13 | 66.5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000,000.00 | 2.61 | 260,000,000.00 | 13.25 | -78.85 |
应收款项融资 | 22,083,396.21 | 1.05 | 7,073,086.86 | 0.36 | 212.22 |
存货 | 207,772,551.41 | 9.85 | 153,031,161.30 | 7.80 | 35.77 |
合同资产 | 6,890,384.25 | 0.33 | 17,603,203.98 | 0.90 | -60.86 |
其他流动资产 | 9,302,419.85 | 0.44 | 56,634,043.32 | 2.89 | -83.57 |
项 目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变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4 | -54.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4 | -54.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8 | -55.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0 | 7.80 | 减少4.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9 | 5.80 | 减少3.61个百分点 |
毛利率(%) | 24.90 | 34.94 | 减少10.04个百分点 |
净利率(%) | 6.66 | 13.75 | 减少7.09个百分点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变动 | |
流动比率 | 2.72 | 3.88 | 减少1.16个百分点 |
速动比率 | 2.25 | 3.36 | 减少1.11个百分点 |
资产负债率(%) | 24.59 | 19.26 | 增加5.33个百分点 |
固定资产 | 549,655,150.82 | 26.06 | 389,143,911.34 | 19.83 | 41.25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4.74 | / | ||
合同负债 | 3,057,332.00 | 0.14 | 10,361,632.57 | 0.53 | -70.49 |
应交税费 | 4,983,684.11 | 0.24 | 10,736,894.00 | 0.55 | -53.58 |
其他应付款 | 108,174,600.99 | 5.13 | 45,448,982.93 | 2.32 | 138.01 |
(1)货币资金,同比增加66.59%,主要是公司赎回理财产品增加货币资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下降78.85%,主要是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加212.22%,主要是年末在手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4)存货,同比增加35.77%,主要是原材料战略库存增加、产值增加导致库存增加、因疫情影响发货延迟增加库存、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库存价值增加的影响所致;
(5)合同资产,同比下降60.86%,主要是期末合同资产减少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同比下降83.57%,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存款到期减少所致;
(7)固定资产,同比增加41.25%,主要是项目所建房屋及购置机器设备转固所致;
(8)短期借款,主要是银行授信额度之内取得的款项增加所致;
(9)合同负债,同比下降70.49%,主要是客户支付合同对价减少所致;
(10)应交税费,同比减少53.58%,主要是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1)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138.01%,主要是增加暂估因房屋转固未到票的合同价款影响所致。
四、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737,403,161.94 | 731,174,912.37 | 0.85 |
营业成本 | 553,825,876.88 | 475,688,351.44 | 16.43 |
销售费用 | 55,407,448.75 | 59,212,628.78 | -6.43 |
管理费用 | 62,283,396.08 | 54,311,937.59 | 14.68 |
研发费用 | 46,088,367.36 | 38,298,714.35 | 20.34 |
财务费用 | -18,363,317.08 | 6,392,115.22 | -387.28 |
营业利润 | 53,666,098.35 | 119,404,951.72 | -55.06 |
净利润 | 49,126,170.13 | 100,571,597.38 | -51.15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影响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677,995.08 | 45,376,680.48 | -224.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506,461.37 | -305,775,114.23 | -168.8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261,387.18 | 366,162,815.58 | -84.91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原材料战略库存备货增加支付、大宗原材料采购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现金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赎回购买的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一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加影响所致。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四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10037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4,917,537.3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54,917,537.3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5,491,753.74元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7,005,738.84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22年年度总股本432,263,3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1,613,166.3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26,170.13元的4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五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证券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内容。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已于2023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议案六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2022年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科学决策、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2022年向独立董事每人发放津贴5万元(含税),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另外发放董事、监事薪酬,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人员,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具体金额详见《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内容。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为:(1)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5万元(含税);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不另外发放董事、监事薪酬,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