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韩笑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36人,实际出席持有人36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555,20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表决结果:同意份额4,555,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份额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份额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吴红芹、凌伯琴、缪蓉蓉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选举吴红芹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表决结果:同意份额4,555,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份额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份额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召集持有人会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开展或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 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 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文件;
(5)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
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7)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弃购份额的安排);
(8)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个人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的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将收回的份额分配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
(10)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1) 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2)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规定必须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
他事项;
(13)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份额4,555,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100%,反对份额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份额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