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09  神马电力(6035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

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4,842,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2.94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金玲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其中马斌先生、金书渊先生、石维磊先生、

徐胜利先生、Peter Paul Maritz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朱亚雷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与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4,780,40099.982452,0000.014610,2000.0030

2、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4,780,60099.982552,0000.014610,0000.0029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4,780,40099.982452,0000.014610,2000.0030

4、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4,778,00099.981752,4000.014712,2000.0036

5、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4,779,80099.982352,4000.014710,4000.0030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4,778,10099.981852,2000.014712,3000.003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110,40063.962952,00030.127410,2005.9097
2《<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0,60064.078752,00030.127410,0005.7939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10,40063.962952,00030.127410,2005.9097
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108,00062.572452,40030.359212,2007.0684
5《<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109,80063.615252,40030.359210,4006.0256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08,10062.630352,20030.243312,3007.126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1-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麦琪、庄丽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