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15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召开当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含预留份额)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11.89元/股调整为11.63元
/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